近日,仪陇县五福镇佐家村村民李明(化名)来到仪陇县司法局五福镇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咨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
据了解李明今年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广东打工挣钱。今年4月,同在广东打工的好友王小林(化名)说男朋友要做一笔大生意便提出在李明那借点钱。既是同乡,又是朋友,李明不好拒绝,就问王小林需要借多少。王小林张口就说:“你能借我多少?越多越好,至少十万。”李明吓了一大跳。看到李明有所犹豫,王小林就说,现在急等着用钱,只借半年就还钱,并且借五万就还利息一万,借十万还利息三万。李明一听,这么高的利息,比存银行划算多了。把自己几年辛苦打工攒下的积蓄全部取了出来,又向父母借了点钱,凑齐了十万元借给了王小林。但王小林拿到钱后,人就没了踪影,电话也打不通。心感不妙的李明连忙赶回老家,王小林并没有回家,而且王家人也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心慌意乱的李明在朋友的指引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帮助。
详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判断李明应该是遭遇了以高息借贷为幌子的诈骗,建议其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尽快追回被骗资金,同时告诉李明: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也不受法律的保护。在发生较大数额的借贷关系时,一定要谨慎,切莫贪小便宜而吃了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