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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偿是天理?法律咨询说未必!

作者:唐聪 黄禄杰 来源:日兴司法所 关注: 时间:2014-08-07 17:55

 

    俗话说:父债子偿,天经地义。近日,一位名叫余小米(化名)的日兴镇居民就遭遇到了这个“天经地义”的问题。多年前,小米的父亲在北京因做违法生意被判刑并没收违法所得,不仅生意失败还欠了一大笔钱。得知父亲入狱,小米没有丝毫的同情,在小米的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有尽过一丁点的家庭责任。从外出做生意那天起,父亲常年不回家,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风流快活,压根就没记起留在农村老家的老婆孩子。现在小米已经结婚,小两口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前不久,一个消息却给原本温馨和美的家庭生活笼上了一层阴影。原来父亲已经刑满出狱,但是不久后就死于一场车祸,小米现在担心的就是父亲身前所欠下的巨额债务还需要自己承担吗?找不到答案的小米将电话打到了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希望工作人员可以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复。

    听完小米的讲述,工作人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做了详尽的解释:不管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债父偿”都不是必然的。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其实已经从法律上否定了“父债子偿”的观念。

    就本案而言,一,如果小米继承父亲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那么就同时继承了父亲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二,如果小米放弃继承的,对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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