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伟(化名)、何梅(化名)结婚十几年一直相敬如宾,美中不足的是始终未能生养一儿半女。最近几年,求孩心切的夫妻俩利用工作闲暇时间,跑遍了南充大大小小的医院,但一直未见成效。2015年底,在又一次求医回家的途中,何梅听见街边的绿化带内传来微弱的哭泣声,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裹着小棉袄的女婴。何梅怜惜的将孩子抱起来,在她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写着出生日期以及丢弃原因的字条。当时天色已晚,何梅便将孩子抱回了自己的出租屋。第二天,屈伟便去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屈伟夫妇二人一边精心照料孩子一边轮流去捡到孩子的地方守候,但始终未发现疑似孩子亲人的人出现。派出所工作人员知道了夫妇二人的情况,便建议他们收养这个孩子。于是农历新来来临之前,夫妇二人欢天喜地地抱着孩子回到了仪陇老家。
上个月,屈伟夫妇要给已满周岁孩子办理社区医疗保险却被告知孩子没有户口不能缴费,跑到派出所的夫妇俩又因为没有孩子出生证明等证件,派出所也无法直接办理上户手续。万般无奈之下,屈伟走进了仪陇县司法所大寅司法所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屈伟,像他们这种情况必须先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凭收养登记才能到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此外,工作人员还向屈伟介绍了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和办理收养的大概流程。工作人员提醒屈伟如果他们觉得有必要,也可以在办理收养登记过后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听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后屈伟如释重负,称如果一开始知道这些规定,也不会多走那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