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在仪陇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接受法律援助的杨素清(化名)老人最终获得胜诉。
当事人杨素清已年过八旬,与丈夫一起养育了一儿两女。2007年丈夫去世后,就独自一人生活。2014年6月,杨素清因中风住院后身体一直未能复原,村委会虽为其办理了低保,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其子曹斌(化名)自1998年和妻子离婚后就一直长年在外务工,极少时间回家,对老人更是不闻不问。两个女儿因为早已出嫁,说按照农村的说法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不得管娘家的事,也都不愿意照顾老人,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不成。万般无奈之下,杨素清只得委托邻居打电话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就来到老人家中详细了解情况。经过核实,老人所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了老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援助律师承办该案。援助律师通过电话和走访,多次与老人的儿女进行沟通调解,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情形,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援助律师在老人的授权下,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判决杨素清由其大女曹家容(化名)接家赡养,赡养期间曹家容不支付生活费和护理费;其余子女每人每月给付杨素清老人生活费150元、护理费500元直到老人终老,每月月底前支付上述费用;三个子女共同承担今后老人医保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至此,该起赡养费纠纷案得到顺利解决。